持续驾驶儿童校车的人应接受定期安全教育的周期是?
💡 提示
儿童校车运营者、驾驶人和同乘保护人的安全教育,分为首次驾驶前接受的新入教育和持续驾驶期间定期接受的定期教育(《道路交通法》第53条之3)。请注意不要与其他教育或检查的周期混淆。
正确答案: ②
解析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53条之3第2款,持续运营、驾驶儿童校车的人和随车监护人应每2年接受一次定期安全教育。根据施行令第31条之2,该教育就儿童行为特点、相关法规、主要事故案例等内容实施3小时以上。初次驾驶的人应在驾驶前另行接受新任安全教育。
依据: 도로교통법 제53조의3 제1항·제2항, 시행령 제31조의2 제3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