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持有人应在事由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管辖其住所地的市·道警察厅长交还驾驶证的情形(2项)是? 请选择两项
💡 提示
交回驾驶证的事由是该驾驶证已不能使用或不应再使用的情况(《道路交通法》第95条第1款)。请思考住址或所拥有车辆等与驾驶证效力本身无关的变化,是否构成交回事由。
正确答案: ②, ④
解析
根据第95条第1款,受到驾驶证吊销处分或暂扣驾驶证处分等情形时,应在事由发生之日起7日内交还驾驶证。根据同条第3款,因暂扣处分交还的驾驶证在暂扣期满后立即返还。搬家或卖车不是交还事由。
依据: 도로교통법 제95조 제1항·제3항